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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少女認非法集結判感化24月 官:考慮沒證據顯示曾在場使用暴力 (20:35)

2019年10月13日荃灣一帶有反修例示威,一名14歲少女有份參與,早前承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今(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少年庭判刑。裁判官指出,事件嚴重影響社會的公共安全,但考慮到沒證據顯示少女曾在場使用暴力,因此判被告感化24個月。

被告為14歲少女,承認於2019年10月13日,在荃灣南豐中心外參與非法集結。辯方透露,被告母親疑因太緊張本案,因此不適送院,故今日未有到庭旁聽。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從沒有紀律問題,亦是專心、受教和循規蹈矩的人,現已對事件感愧疚,且受到深刻教訓,明白應多與家人商量,減低作出不正確決定的可能,故現時在家人支持及學校輔導下,被告不會重犯,同時強調本案不涉暴力,被告非領導或積極參與者,參與時間亦短,望法庭可判感化令。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出,本案的非法集結有組織及有規模,雖然被告不是策劃者,亦無主導事件,但沒有被告的參與便不會成事。羅官又稱,縱使被告年輕無案底,但事件對社會公安的影響極為嚴重,不過考慮到無證據顯示被告曾使用暴力,故此判被告24個月感化令,並須守宵禁令。

被告原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涉管有一支激光筆,因承認非法集結罪而早前獲控方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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