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施政報告曾提及會設立10億元作「智慧交通基金」,基金將於本月31日接受香港登記的公司、研究機構等企業和公營界別申請,以資助創新科技研究和應用,便利出行,提升道路網絡或路面使用效率和改善駕駛安全。
申請機構分為公營和企業兩個界別。公營界別方面,資助金額最高為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的90%;企業界別則為50%。研究和應用項目,即有商品化內容的資助金額上限為每項2000萬元,而純研究項目的資助金額上限為每項800萬元。項目期限一般不應超過24個月。
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羅慶新舉例指出,研究有關便利駕駛者出行的項目例子如研究行車速度、塞車及天氣與意外成因的關係。而有關車聯網技術研究,則例如在行車盲位上,司機能互相溝通,知道路上有否行人或車輛。在駕駛安全上,研究例子則有車輛防撞技術。羅慶新又稱,近數月已有機構聯絡表示有興趣,包括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
基金由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擔任計劃管理,並設管理委員會審核和批准申請及監察基金運作。委員會除了政府成員外,亦包括非官方成員,包括學者與專業人士。羅慶新提醒,只涉及應用現有科技、沒有科研內容的項目不在資助範圍,另外項目所開發的知識產權雖屬研究機構,但政府能無條件使用該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