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7日「九龍大遊行」期間,曾任警員的六旬的士司機涉將的士橫泊在彌敦道分隔示威者及警方,之後涉腳踢警員兩下,被裁定阻差辦公及襲警共兩罪成立,被判監6個月及停牌3年。他原定今日(19日)在高等法院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但沒有律師代表的他在開庭時表示放棄上訴,法官遂下令他須即時入獄服刑。
上訴人張錦運(66歲)被控於前年7月7日在彌敦道創興廣場外,故意阻撓時任高級警司林鴻釧和高級督察黃釗澤,以及襲擊警長馮時俠,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及襲警兩罪罪成。另外他在審訊前承認一項醉酒駕駛罪。
相關報道︰
的士橫泊彌敦道司機阻差襲警罪成 判囚半年准保釋等候上訴(2020年10月12日)
的士橫泊彌敦道 司機阻差襲警罪成還押候判 官:故意製造麻煩(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