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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煽惑他人包圍新屋嶺判160小時社服令 律政司覆核改囚13月 (15:18)

38歲地盤工被指2019年9月在facebook群組以網名「金正恩」的帳戶發帖,聲稱有示威者在新屋嶺扣留中心遭性侵甚至殺害,籲他人到場「包圍」、「救出義士」。裁判官經審訊後裁定他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今(18日)向上訴庭申請刑期覆核。上訴庭聽畢雙方陳辭後,認為本案控罪和案情十分嚴重,裁定原審裁判官原則有錯,刑期明顯過輕,考慮到本案處境、犯案手法、帖文內容和信息、被告對執法人員的攻擊,以及公眾安全受破壞的風險,最終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判被告即時入獄13個月。

潘榕偉(38歲)早前被裁定2019年9月19至21日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裁判官黃雅茵判被告服160小時社服令。

律政司一方先籲法庭處理煽惑非法集結罪的判刑時,將該次煽惑可造成的後果考慮其中,「煽惑的(量刑)起點不應局限(社交媒體)的幾行字」,籲法庭考慮將煽惑非法集結罪與非法集結罪掛鈎。

律政司一方又形容,被告對警方作出虛構指控、煽惑內容有「搶犯」意味,以及他透過互聯網犯案等,均屬本案的加刑因素;而且內容帶有仇恨情況,甚至涉及公眾活動,形容案件背景與煽動罪(sedition)接近。

另外,法官潘敏琦認為,犯案人只需一個按鍵,便可透過互聯網犯案,互聯網的傳遞範圍亦更廣,認為法庭可視之為加刑因素。

相關報道:地盤工煽惑他人包圍新屋嶺判160小時社服令(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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