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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押者「私飯」選擇減少 懲教署:如不滿可選擇院所膳食 (22:30)

立法會前議員邵家臻稱,懲教署通知下周開始,提供予還押者的「私飯」選擇大減,僅提供一款飯、一款齋。邵家臻指出,在無罪假定下,還押者是無罪之身,故有「私飯」選擇,質疑懲教署在無提供任何理由下,隨意削弱還押者權利。

懲教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署方會根據現行法例,安排私人膳食供應予還押者,亦會適時檢視私人膳食供應商提供的餐單,以配合院所保安及運作;如個別在囚者不滿私人膳食安排,可選擇院所內提供的膳食。

邵家臻稱,以往懲教署與供應商簽約後,兩年內菜單、價錢不可改變,一般早午晚餐各有4項選擇,但署方「話變就變」,亦無提供理由;他說,還押者有權利吃「私飯」,亦是由他們付款,質疑懲教署隨意改動。

根據《監獄規則》第192條,每名候審囚犯均可自備、或在適當時間收受食物及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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