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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東曾孫何豹與「十姑娘」何婉琪纏訟15年勝訴 因「無心戀戰」獲象徵式賠1元 (21:05)

已故富商何東爵士長孫何鴻章的兒子何豹,於2006年時入稟高等法院,控告何鴻章舊情人、2018年離世的「十姑娘」何婉琪,為何鴻章替其子女成立的兩份信託作受託人時失職,令何豹蒙受損失。何豹與何婉琪纏訟15年,高等法院今(9日)頒下判辭,裁定何婉琪確有失職,惟何豹「無心戀戰」,未能就實際損失舉出實質證據,法官因此只判何豹獲1元「象徵式賠償」。

原告為何豹;被告為何婉琪的遺產管理人何東舜銘(原名麥舜銘)、何鴻章及Hotung Estates Limitied。法官陸啟康在判辭開始先講述本案背景,提及2017年離世的何鴻章早年為子女成立兩份信託,並讓何婉琪作為委託人,何豹為其中一名受益人,惟何豹認為何婉琪在3方面失職,令他蒙受損失。

何豹指出,第一,何婉琪未有在何豹21歲時,告訴他兩份信託的存在;第二,在1997至1999年間,何婉琪管理其中一份信託的財政時,偏坦另外兩名被告;第三,何婉琪將其中一份信託下的地皮以低於市價售出。

陸官表示,處理何豹的索償有極大困難,除因本案歷時已久,何豹在本案的審訊中亦「無心戀戰」(half-hearted attempt),未有就聲稱何婉琪的失職,提出足夠證據證明自己的實際損失,例如何豹未有找會計師為相關信託核數,亦未有就相關地皮自行再估價,因此證據上看不到何婉琪管理兩份信託時,有偏坦另外兩被告或將涉案地皮賤賣。

陸官認為,何婉琪唯一失職在於未有在何豹21歲時,告知他是兩份信託的受益人,何豹或因失去自行管理財產的機會,以致有損失;不過由於何豹未能舉出證據,證明自己有任何損失,因此決定只就何婉琪的失職,判何豹可獲1元「象徵式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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