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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學衝突11人涉暴動罪 官批6被告保釋申請 (19:45)

2019年11月理工大學爆發衝突,警方繼上月落案起訴16名涉從理大突圍而出的示威者後,再起訴11名17至26歲的男女暴動罪,指稱他們從理大突圍而出,昨(2日)因審理至傍晚6時仍未結束,今(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繼續審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拒絕5名被告的保釋申請,但批准其餘6人的保釋申請,各人准以5萬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若無BNO須宣誓,另須守宵禁令及每天到警署報到等,嚴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12日再訊,案件轉介區院答辯,屆時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

案件分兩案處理,首案被告、報稱學生的余文博(20歲)被控兩項暴動罪,控罪指稱他分別於2019年11月17和18日,在理工大學以及理工大學外的暢運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他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一個能發出激光光束的裝置,以及抗拒警務人員23249。

另一案被告共10人,依次為無業的黃貴鴻(22歲)、學生莫紫微(21歲)、售貨員許銘晉(20歲)、學生明子軒(17歲)、售貨員陳嘉鋒(24歲)、文員方穎雯(26歲)、無業鄭卓琳(22歲)、學生伍秀妮(17歲)、學生謝源紹(24歲),以及學生朱健君(23歲)。他們全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理工大學外的暢運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謝源紹另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其中黃貴鴻、許銘晉、明子軒、伍秀妮、謝源紹及朱健君獲准保釋,其餘5名被告須還押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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