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9.29反極權遊行演變成警民衝突,19歲學生被指當日在銅鑼灣參與非法集結,以及管有伸縮棍及鎅刀。他今(3日)於區域法院原打算認罪,惟改變答辯意向,否認兩罪。法官練錦鴻將案件押後至3月11日,與同案其餘兩名不認罪的被告一併再訊。被告准以原有條件擔保,惟他仍因另一案件在更生中心服刑。
開庭前,法庭書記及保安向旁聽席一名男子表示「法官(練錦鴻)指示,不能戴黃口罩」,要求他到庭外換口罩或到視像庭旁聽,引起其他旁聽者不滿,男子起初拒絕,及後即場換上一個淺藍色口罩。
法官練錦鴻早前曾要求佩戴黃色口罩的律師及旁聽者更換其他顏色口罩,否則不得在庭內。
被告施朗頴(19歲)被指稱於2019年9月29日,在銅鑼灣禮頓道與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他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他同日在禮頓道與黃泥涌道交界攜有一支伸縮棍及一把鎅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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