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毅進男生涉多次向一名警員妻子搭訕,甚至尾隨對方到女廁外。事主報警後,男生涉推撞警員被捕,今(2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遊蕩罪成,另一項意圖拒捕而襲擊他人罪脫。被告聞判後情緒不穩,多番打斷裁判官說話,大叫「拉我做咩啫?拉警察先啱!」裁判官下令他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候判,以待索取精神科等報告,押後至3月10日判刑。
女事主早前供稱,去年9月在美容院工作時,被告鄧梓軒不時滋擾她,包括向她索取手機號碼、經常在美容院徘徊等。裁判官裁決稱,事主作供誠實可靠,雖然她憶述部分細節有出入,但她因本案受驚,思緒混亂不足為奇。
對於被告自辯稱,他看見陌生男子跟蹤事主,為了保護事主才會尾隨到女廁外。黃官認為被告的說法站不住腳,因遇上類似情況,大可通知事主加倍小心,而非默默尾隨事主。黃官稱,普通人不會尾隨別人如廁,但被告在多人勸阻下,仍拒絕離開美容院,可見他為人「我行我素」,遂裁定遊蕩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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