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七旬老翁非禮「麻雀友」7歲女兒 判囚3年3個月 (14:15)

持荷蘭護照的七旬老翁涉在落馬洲村屋內,用按摩器及舌頭舔其「麻雀友」的7歲女兒的私處,女童告知母親後報警。老翁今(24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非禮及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法官譚思樂判刑時表示,事件無可避免對女童造成心理影響,又指出兒童面對此類事件一般難以被發現,稱應盡最大可能保護兒童,最終判處他監禁39個月。

被告文桂權(72歲)承認於2020年6月6日在落馬洲青山公路新田段永平村一處所內,猥褻侵犯女童X,即舔她的私處,以及向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即用按摩棒觸碰她的私處。

控方在庭上表示,女童X的兩份醫療報告顯示,她的情緒穩定,其私處事後沒痛感及流血。辯方求情稱,被告第一時間認罪,故女童X毋須出庭作供,垂暮之年選擇認罪,可見他願意承擔責任,亦無為犯案找藉口。辯方又表示,案發過程不多於一分鐘,被告居於荷蘭,偶爾才回港,重犯機會低。法官聽畢求情後,判處他監禁39個月。

控方案情指出,女童X每月會跟隨其母到被告的村屋打麻雀。案發當日二人如常到被告家中,女童X在屋內玩耍,翌日午夜女童X向其母表示曾給被告觸摸,要「洗小妹妹」,回家途中再告知其母,被告先用按摩棒按她的私處,然後脫去她的內褲舔她的私處,母親質問被告後報警。女童X於同月8日在錄影會面中向社工表示,案發過程不多於一分鐘,其間感到不舒服,曾叫被告停止其行為。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 譚思樂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