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兩度申保釋遭拒 官:不信會停止涉危害國安行為 (21:25)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控欺詐罪及《港區國安法》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度獲高等法院批出保釋,但遭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得直而被撤銷保釋。黎智英日前再到高院申請保釋被拒,法官今(23日)頒下理由書,考慮到律政司呈上黎智英另再涉違國安法等資料,加上黎智英提出的保釋條件及其個人背景等因素,難以令人信服他會停止涉危害國安的行為,故拒讓他保釋。

法官彭寶琴在理由書中,提及律政司早前向法庭呈上新資料,包括一些涉及黎智英的交易紀錄,以及黎智英另被指涉違國安法、串謀他人協助「12港人」之一李宇軒潛逃案的案情等資料。黎智英一方認為法庭不應對這些新資料給予任何比重,但彭官認為,由於終院已表明,法庭在考慮是否向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被告批出保釋時,可考慮任何相關文件,加上該資料具有質素,因此會考慮其中。

彭官續稱,終院判辭另表明,須考慮涉違反國安法的被告會否繼續進行任何會危害國安行為,並非只着眼於該被告所涉及的罪行,而黎智英一方提出的保釋條件,只能確保黎智英不會作出一部分危害國安的行為。

彭官雖然同意黎智英一方指出,一個人的財力、政治理念及連繫在本質上不構成任何罪行,但以黎智英的個人背景而言,無法不考慮這些因素,故此經考慮整體情況後,法庭未能信服黎智英在保釋期間不會作出任何危害國安的行為,因此拒絕讓他保釋。

黎智英 相關報道:

黎智英再申保釋被拒(2月19日)

黎智英涉違國安法再向高院申保釋被拒(2月18日)

涉助李宇軒偷渡 律師助理控勾結 黎智英被指「重光團隊」指揮 獄中再被捕(2月18日)

黎智英還押期間再被捕 涉勾結外國、協助李宇軒潛逃(2月17日)

相關字詞﹕黎智英 保釋 壹傳媒 港區國安法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12港人 李宇軒 欺詐罪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