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名中年漢在港鐵深水埗站被截查時涉向警員揮舞鎅刀,被女警開槍擊中胸口,事後依靠輪椅代步。中年漢否認兩項有意圖而企圖傷人罪,今(23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兩罪表證成立。被告自辯稱,當時只想拾回地上的鎅刀,隨即被警員開槍打傷。
現年57歲的被告周景登被控於2018年11月7日,在港鐵深水埗站大堂12號舖外,企圖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王嘉雄及女警袁嘉穎。
被告出庭自辯稱,他只有小學學歷,事發時從事建築工作,經常攜帶工作用品出門。他表示,案發當日剛踏入深水埗站就被警員截停搜查,他打算向警員出示身分證,要從褲袋取出錢包,所以先將背包放下,不料鎅刀從背包跌落地上。他想拾回鎅刀,卻被女警命令「咪郁」,隨即聽到「嘭」一聲,發現自己腹部中槍。
被告表示,由於子彈碎片壓着脊椎神經,即使他完成手術,都已失去步行能力,要坐輪椅出入。控方在庭上播放深水埗站內閉路電視片段,指出被告曾持鎅刀衝向兩名警員,又亮出刀片,屬企圖襲警,被告否認。聆訊明(24日)續,由控辯雙方結案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