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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中上環遊行23人被控暴動受審 控方稱有被告逃匿證據 (18:30)

前年7.28中上環遊行演變成激烈的警民衝突,24人被控暴動等罪,一人早前已認罪,其餘23人不認罪,案件今(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由區域法院法官陳仲衡審理,預計審訊60天。控方開案陳辭指出,各被告均有親身參與暴動,有共同的犯罪計劃,並協助及教唆他人參與暴動,又透露有直接證據證明其中11名被告參與暴動的行為,包括站在示威者防線前排與警方對峙等,另有部分被告的逃匿證據,如八達通的港鐵出入閘紀錄等。

23名不認罪的被告依次為:張智麟、陳梓康、鍾泓洋、徐慶鈞、陳希雋、崔耀明、林少鋒、蔡澤新、楊智昇、林勝如、黃頌恩、黃錦珊、李少康、周錦濤、莫卓煇、黃飛鴻、張嘉聰、譚詩妙、羅萬泳、蔡寶如、譚伊婷、陸映慧、黃柏賢。同案被告簡健煌早前已承認暴動罪,正還押候判。

所有被告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出,他們於2019年7月28日在西邊街和皇后街之間近德輔道西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徐慶鈞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莫卓煇另被控以手肘襲擊總督察鄧智兆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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