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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確診者2月17日曾到訪警察總部 (09:50)

警務處昨日(21日)接獲衛生防護中心通知,一名新型冠狀病毒確診者曾於2月17日上午10時至11時到訪警察總部14樓申請紀錄查核。警方稱,患者曾到訪的辦公室有安裝透明隔板,所有職員均有佩戴口罩。由於患者於警察總部大樓逗留的時間較短,以及曾到訪的範圍較小,故警察總部大樓明日(22日)如常辦公。14:35報道:今增16宗確診4宗源頭不明 陪月員染疫 曾服務家庭須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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