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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涉推3女子出馬路 還押小欖待索取精神科報告 (14:51)

38歲無業男涉本周二(16日)在北角從後推跌3名正等候過馬路的女子,令她們手腳受傷,其中一名女子撞斷牙及手指脫臼。無業男被控一項傷人罪及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3月5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決定被告是否適合答辯,其間被告須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被告黃俊傑(38歲),報稱無業。控罪指稱,他於今年2月16日,在北角七姊妹道與健康西街交界,非法及惡意傷害黃存新;襲擊陳昊淋及楊宛茜,因而對陳昊淋及楊宛茜造成身體傷害。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今獨自以流利英文出庭應訊,並表示將會承認所有控罪。控方申請毋須答辯,法庭遂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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