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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涉黃大仙非法集結罪脫 官:不知被告遭截查前行為 (19:00)

前年國慶多區爆發衝突,9人被控於黃大仙區參與非法集結,其中8名男女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表證不成立,當庭獲釋,餘下一名30歲女護士則表證成立。裁判官今(1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女護士罪名不成立,指出當日黃大仙不同地方也有人集結堵路,控方無足夠證據證明她於控罪書上的街道非法集結。

註冊護士李咏梅(30歲)原被控於黃大仙鳳德道及盈鳳里犯案。裁判官黃士翔今裁決稱,被告當時穿黑衣黑褲及藏有溪錢,但控方沒有傳召截停她的警員作供,法庭無法得知她被截查前的行為,而且當日黃大仙不同地方都有人示威,不能排除她循小路跑回盈鳳里,而沒參與盈鳳里的集結,遂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同案8名被告早前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相關報道:涉黃大仙非法集結8被告表證不成立 當庭獲釋 多名警員被質疑抄寫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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