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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臨要求22員工放無薪假逾3月 和解帳面須賠75萬元 扣強積金對沖等終賠26萬 (22:03)

上水天平邨富臨皇宮酒樓去年2月停業,22名員工被要求放無薪假超過3個月。員工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向富臨集團追討遣散費、代通知金及假期補償,雙方今(16日)達成和解協議,每人可獲賠償約2000多元至2萬多元不等。

22名申索人分別在涉事酒樓任職知客、侍應及洗碗工等,入稟狀的申索額合共為118萬元,並分3案今日在勞資審裁處再提堂,開庭前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富臨集團帳面上須賠償約75萬元,在扣除強積金對沖,以及雙方同意假期紀錄按富臨一方為準下,各申索人最終獲賠償約2000多元至2萬多元不等,富臨實際須賠償共約26萬元。

涉案員工鳳姐表示,對於能取得賠償感到開心,她形容獲賠的約2萬元為「救命錢」,因需要金錢供兒子讀書補習,但現時並非經常有工開。另一涉案員工李女士說,起初富臨一方態度很差,但最終對富臨願意賠償感到滿意,稱「攞返七、八成都O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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