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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集會案 區諾軒梁耀忠認罪下月判刑 梁國雄李卓人今早持橫額到庭【短片】 (11:42)

818集會案開審 梁國雄李卓人持橫額到庭 (拍攝:劉澤浩 剪接:何采思)

【11:42更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8人被指組織及參與前年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早前否認控罪,案件今(16日)於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區諾軒承認組織,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共兩罪;梁耀忠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一罪,他另被控的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則交由法庭存檔。區諾軒及梁耀忠求情和判刑押後至下月22日進行,其間續准保釋。其餘被告否認控罪。

8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及李柱銘。其中梁國雄、李卓人、何俊仁及何秀蘭今早持橫額到庭,並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和平集會無罪,政治檢控可恥」口號。

區諾軒和梁耀忠承認的案情指出,民陣於前年8月12日通知警方,有意於同月18日舉行集會和遊行,同時表明假如時任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沒現身遊行集會的現場,將由區諾軒代替其位置。

案情:區諾軒代表民陣解釋「流水式集會」

警方最終批准民陣於維園舉行集會,但反對民陣舉行遊行,以及禁止於遮打道行人專用區舉行集會。區諾軒曾向記者表明自己為民陣代表、解釋「流水式集會」的性質,以及稱民主派議員將帶領參加者離開維園,並前往港鐵站離開。

案情:梁耀忠身處遊行隊頭

案發當日,陳皓桓在維園宣布「流水式集會」開始,除了吳靄儀外,其餘被告遂離開維園,觸發遊行的展開。區諾軒曾展示「煞停警黑亂港,落實五大訴求」的橫額、籲參加者先前往維園,以及帶領參加者叫喊「我有權遊行,毋須警方批准」等口號。梁耀忠則與其他被告身處遊行隊頭,及手持橫額遊行。

案情又指出,被告與參加者佔據主要行車幹道和鄰近道路,導致交通嚴重受阻,包括案發當日下午約1時至翌日凌晨約1時,港島區的主要道路均需暫時封閉,至少90輛巴士路線需暫停行駛、改道或縮短,有電車服務亦需暫停行駛,又形容曾有黑衣示威者下午在軒尼詩道一帶重複地踢向交通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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