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今午(10日)宣布,希望於2月18日(年初七)起有條件放寬餐飲業務、表列處所措施:
.容許部分處所重開:體育處所(戶外及室內)、健身中心、美容院、按摩院、電影院、主題公園、公眾娛樂場所、遊戲機中心、表演場所、博物館、公眾展覽、公眾保齡球場、溜冰場等
.食肆堂食延至晚上10時,放寬至4人一枱
陳肇始指出兩個前設:
一) 現在至年初七疫情無重大變化
二) 須守兩新增防疫措施:處所所有員工每14天接受新冠病毒檢測,員工要保留陰性結果證明,最早可於復業或恢復堂食前7天作檢測。另外,食肆及處所負責人須要求進入者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或登記個人資料。首3個月社區檢測中心將免費向有關員工提供檢測服務。
陳肇始稱,若疫情無重大變化,政府將在農曆新年假期後尋求行政會議批准,放寬限聚令至4人,與堂食每枱上限人數看齊。
若有處所未有遵守防疫措施,陳肇始說處所將被要求停業3至14日,食肆則會被要求暫停提供晚市堂食3至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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