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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少年連環搶劫3便利店認罪 押後判索感化、教導所報告 官:將被告扶上正途對社會較好 (15:00)

去年3月,3名少年在兩小時內連環搶劫3間便利店,其中兩次得逞,劫去近1.1萬元,被控兩項搶劫及一項企圖搶劫罪。3人今(9日)於高等法院承認所有控罪,法官表示比起長期監禁,將少年扶上正途對社會的影響較好,將3名被告還押至下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和教導所報告。

3名被告依次為現年16歲少年、15歲少年及18歲的邱日山,3人案發前無業,分別有中二至中三學歷。辯方表示,3人均願意賠償予涉事便利店,法官下令他們賠償合共約1.1萬元。

案情指出,去年3月2日凌晨2時,首兩名被告戴口罩闖入屯門景峰花園商場地下的7-11便利店內,次被告持牛肉刀指嚇店員,要求對方交出收銀機內的現金,第三被告負責把風。店員交出1500元,眾人得手後逃去。一小時後,被告前往元朗傑文樓地下的OK便利店買煙,趁店員轉身取貨時拔刀指嚇,惟店員受驚大叫,被告搶劫不成,落荒而逃。至凌晨4時,被告以相同手法搶劫元朗萬昌樓地下的7-11便利店,劫去9423元。警誡下,次被告及第三被告承認因為缺錢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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