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自去年6月30日生效,警方至今拘捕近百人,警務處長鄧炳強被問及當中僅有8人被起訴,數字是否偏低,他表示觸犯《港區國安法》是嚴重事件,一定要經過詳細蒐證,才能作出檢控。
鄧炳強今早(6日)在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指出,有超過一半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人上月才被捕,警方調查有關案件時不能草率。他說,第一宗案件在去年7月發生,現時說當局仍未提檢控,是「言之尚早」,舉例稱過往「非法佔中」案件亦是數年後才檢控。
相關報道:港區國安法|鄧炳強:至今拘97人 8人被控(2月2日)
鄧炳強不同意警方的拘捕行動是向民主派展示下馬威,認為警方是基於證據做事,稱無論對方背景有多強、有誰撐腰、掌控到甚麼媒體,均不是考慮範圍。
稱涉反修例案警司警誡數字偏低 鄧炳強:因部分人不認罪
他之後見記者時指出,只有19名在反修例示威被捕的青少年接受警司警誡,認為數字相對偏低。他稱,警司警誡的條件包括要承認罪行、有悔意,但部分被捕人身上有些卡提示被捕後保持沉默,並第一時間在鏡頭前喊出名字,便會有律師協助,網上亦有類似提醒。鄧炳強說,如不承認罪行的話,便無法做警司警誡,只能在法庭處理案件。
另外,鄧炳強表示警方已就24宗事件對警員進行訓斥,有5宗完成紀律覆檢,其中4宗有不當地方,涉及言語問題或使用武力,並已懲處相關警員及記錄在案,對涉事警員將來工作包括升遷會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