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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民主派六四悼念晚會涉煽惑參與非法集結 朱凱廸黃之鋒岑敖暉等5人將認罪 (16:46)

去年六四晚會首度遭警方禁辦,多名民主派自行前往維園悼念,事後陸續被票控煽惑參與、舉行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今(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由區域法院審理。控辯雙方確認,朱凱廸、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表明將會認罪,法官排期於4月30日,讓5人正式答辯。其餘被告的案件押後至6月11日再訊,待本案的憲法爭議於另一案件有初步結果。

24名被告為陳皓桓、張文光、趙恩來、鄒幸彤、朱凱廸、何俊仁、何桂藍、何秀蘭、郭永健、黎智英、李卓人、梁凱晴、梁錦威、梁國雄、梁國華、梁耀忠、麥海華、岑敖暉、蔡耀昌、尹兆堅、黃之鋒、胡志偉、袁嘉蔚,以及楊森,他們被控於2020年6月4日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非法煽惑他人參與、舉行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黃之鋒因另一案件正服刑;黎智英及胡志偉亦因其他案件而還押中。3人均有向旁聽者揮手致意,黃之鋒及黎智英亦不時望向旁聽席。

法官郭啟安提及,區域法院處理傳票案件較為罕有,要求控方解釋。控方回應,考慮了「一籃子因素」後,包括本案有較複雜的法律爭議,才作此決定。郭官隨即表示,「你要明白區域法院而家都唔係冇乜嘢做」,並指出5名將認罪被告只涉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裁判法院應有足夠權力處理。控方最終表示因案件已轉到區院,為免節外生枝減慢流程,故不會申請5人的答辯轉回裁判法院處理。

案中原另有兩名被告羅冠聰及張崑陽,但兩人均已宣布流亡海外,並缺席早前聆訊,法庭已向兩人頒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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