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印度裔男童於去年2月,與他人三度在天水圍破壞兩間「優品360」的分店,損毁紅酒及收銀機等物品,事隔近一年後被捕,今(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少年庭承認3項刑事損壞罪,還押兒童院至2月19日判刑,待索取感化官、感化院報告。裁判官質疑被告,是否破壞了3次後感到「好舒暢」及「舒服晒」,斥被告的行為令無辜店員受驚。
被告為13歲印度裔男童,承認於2020年2月1日、2日及24日,分別在天水圍嘉湖2期及天耀商場的「優品360」,損壞14包零食、2枝紅酒、5包曲奇餅及一部收銀機。控方透露,被告去年11月承認一項阻街罪,正於感化令期間,該案與社會事件有關。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對事件感後悔,承諾不會重犯,並向家人及所有關心他的人道歉。但裁判官水佳麗質疑被告,是否作出3次破壞後感到「好舒暢」,「條氣順晒,係咪?舒服晒?」,反問被告若自己的家在不知原因下被搗亂,會有什麼感受,同時提醒被告「當你啲朋友搵你去做啲乜,用你個腦諗下,可唔可以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