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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學生認藏玻璃樽打火機燃料非法集結 待索報告還押候判 (14:50)

前年11月2日港島有反修例示威,17歲男學生涉當日在銅鑼灣堵路,並被搜出管有玻璃樽、噴漆及燃料,當場被捕。他今(2月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各一項非法集結罪,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還押至2月18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被告為學生王瀚文(17歲),承認於2019年11月2日,在銅鑼灣利園山道及禮頓道附近的希慎道,與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並在同日同地,管有3個玻璃樽、一罐噴漆及一罐打火機燃料。被告另被控在同日同地違反《禁蒙面法》,獲法庭批准留在法庭檔案不予起訴。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的父母已離異,但今天亦有陪同被告的嫲嫲,一同到庭支持被告;又稱被告一直品格良好,已明白當時做錯,以及須接受禁閉式刑罰,現時會汲取教訓,往後會做正直的人,冀法庭考慮所有判刑選項。

控方案情指出,案發當日下午約4時許,警方在希慎道看到10米外,有約20至30名黑衣示威者在馬路上設路障及放置磚塊。示威者看到警方後,隨即四散,其間一名警員在禮頓道附近的希慎道,制服手持長傘的被告。當時被告身穿黑衣、戴頭盔,並用眼罩及防毒面具蒙面。警方搜查被告的背包,發現涉案的3個啤酒玻璃樽、噴漆及打火機燃料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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