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病人4年多前於威爾斯醫院治好肺炎,他稱為答謝救命,向主診醫生、時任內科及藥物治療部副顧問醫生雷頌恩送上價值1.9萬元的手表,兩人同被起訴。裁判官今(29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表示,控方無證據證明被告有行賄或受賄意圖,裁定兩人所有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明言,雷頌恩未尋求部門批准就收下手表,明顯對醫管局守則的認知不足,本案亦因「一連串疏忽、訓練不足和錯誤建議」而起。
病人邱玉來(57歲)原被控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醫生雷頌恩(41歲)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
裁判官李志豪裁決指出,本案爭議在於雷頌恩收下涉案「帝舵」手表是否有合理辯解。雷頌恩早前自辯時,否認知悉手表的價格;她傳召醫院同事作辯方證人,同事供稱以為手表不算貴重,才建議她收下。李官表示,雷頌恩從醫多年,沒有戴飾物的習慣,而且涉案手表並非鑲嵌鑽石或黃金,不排除她的說法屬實。
李官稱,若雷頌恩心存貪念,應該會將收手表一事瞞天過海,而非與醫院同事商討;另一方面,若邱玉來有意行賄,應該會私下饋贈,而非交託護士轉交手表,遂裁定兩人脫罪。李官亦明言,不少病人會向醫生送禮,但若因為禮物太貴重,而要病人負上刑責,難免過於嚴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