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去年3月到香港電台示威後,途經港鐵樂富站外的連儂牆時因出手撕毁文宣,稱遭一名男子拳打頭部,她用防狼噴霧噴向男子,一名女途人亦被噴中。婦人今(2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兩項普通襲擊罪受審。
被告崔菊(34歲),控罪指稱她於去年3月5日在樂富站A出口對開襲擊陳照光及譚如意。女途人李紅霞作供指出,她見一名女子在撕文宣,一男子隨即上前打她兩拳,稱因「當時黑暴好犀利」,報警後便離開。
男事主陳照光供稱指出,當日見有10人包圍一名街坊,故上前欲將他們分隔開,其間有肢體碰撞,及後有人報警,一女子突然向他噴出辛辣物體,他不能睜眼,及後被人拳打腳踢,警員其後到場。
女事主譚如意供稱,當時見男街坊被包圍,欲上前分隔,惟一名女子突然手持透明樽射向男子,她亦被噴中致頸部紅腫,但已不認得涉案女子。
警員黎才志稱,當日以在公眾地方毆鬥罪拘捕被告,她在警誡下稱「佢用拳頭係咁摏我,摏到我暈暈哋,我喺褲袋攞支噴霧出嚟自衛。」但現場找不到涉案噴霧,被告到醫院才向他交出。審訊明(29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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