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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關員認管弩及彈簧鋼棒 官擬判監 (17:00)

35歲海關關員在家中睡房藏有一把弩及彈簧鋼棒,他今(2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管有違禁武器兩罪。辯方求情稱,被告從未使用涉案的弩及彈簧鋼棒,只放在家中收藏,沒有弓箭或發射物被搜出,亦與示威活動無關。裁判官鄭念慈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同時稱不認為社會服務令是適合的判刑選項,表明打算判監。

被告盧浩然(35歲)報稱海關關員,控罪指稱他於2020年7月14日,在其位於紅磡愛民邨的住所,無牌管有一把拉力逾6公斤的弩,以及一支彈簧鋼棒。

辯方求情稱,被告與妻子育有一名1歲兒子,每星期會陪同70歲母親到醫院覆診,他是一名基督徒,會到教會做義工及到監獄感化在囚者;被告於2013年加入海關,受訓時已被評為最優秀見習關員,近年被部門嘉許及獲許特快晉升,如沒有此事,他的前途將一片光明,他事後離職,失去心愛的工作及留有案底,對他已是最大的教訓。辯方又呈上被告、牧師、16名前海關同事及上司的求情信,指出被告熱心服務,有正面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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