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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選聚會阻差案涉案警數目22變3 官斥控方立場搖擺 准辯方得兩天訟費 (17:30)

3名現任區議員於2019年11年在維園的區議會選舉候選人聚會中,被指阻差辦公,案件原定昨(2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但因控方控罪詳情須修訂,案件今(27日)繼續審訊。裁判官張志偉斥控方立場搖擺不定,控罪中涉及被阻撓警員的數目「喺兩日內有兩次或以上嘅變化」,他將案件押後至4月16日再提訊及答辯,並批准辯方可得這兩天訟費。

被告文念志及陳振哲均是大埔區議員,鄭仲恒為沙田區議員,3人暫准繼續保釋外出。3人同被控阻差辦公,涉及阻撓高級督察18506、女總督察倪采欣及警司張志偉。文念志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控方原於控罪詳情加上22名涉案警員的身分和職級,今在庭上終修訂為3名警員。辯方在庭上要求控方提供其中16名警員的證人供辭,惟控方稱「我哋手上冇」,辯方質疑「披露責任係指你可以拎啲咩,而唔係你手上嘅嘢拎晒出嚟就算」。

另外,辯方申請訟費獲批。張官稱,案件原定昨日開審,但控方檢控立場搖擺不定,「並唔係控方準備好,就迫使辯方馬上進行聆訊,咁樣唔公平」。張官又稱,披露責任一直在控方,控方本稱涉案警員有22名,但沒有向他們索取證供是不合情理,認為控方在披露文件上處理不完善,裁定兩天聆訊花了不必要的時間,是控方立場不定引致,下令控方須向各被告支付與申請修訂控罪及進一步披露文件資料相關的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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