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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思堯涉侮辱國旗表證成立明日裁決 稱已準備第10次入獄 (14:00)

社運人物古思堯去年7月到法院聲援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15名被控煽惑非法集結的民主派,涉舉起一支倒轉並塗上「白色恐怖」、「法西斯恐怖」的國旗,被控一項侮辱國旗罪,今(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他在結案陳辭時稱,對中國政府感憤怒,過往曾9次侮辱國旗,已準備第10次入獄,服刑後會繼續公民抗命。案件明日(28日)裁決。

74歲被告古思堯沒有律師代表,否認去年7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A座與B座地下之間的公眾區內,公開及故意以塗劃方式侮辱中國國旗。

警員吳家輝(音譯)供稱,當日早上他負責人群管理,其間看到被告手持旗杆,上面倒掛着一面中國國旗,旗上寫有「黑色恐怖」、「白色恐怖」及「法西斯恐怖」的字句,他待被告離開法院時截查拘捕。

古思堯表示「證人作供完全正確」。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古思堯選擇不作供,直接結案陳辭。他說,去年北京頒布《港區國安法》,一國兩制已化為烏有,「鍾意告邊個就邊個」,將民主派連根拔起;認為中國政府專制獨裁,沒有憲政和法治,不許人民說真話,令他感到非常憤怒,故過往多次侮辱國旗,將準備第10次入獄,之後會繼續治療第四期直腸癌,亦會在服刑後繼續公民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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