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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男童破壞「優品360」罪成還押候判 官:唔知你不滿啲乜 (17:21)

一名14歲男童去年2月涉在天水圍一商場內,破壞連鎖零售店「優品360」的分店,他經審訊後,今(2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刑事損壞罪罪成。裁判官裁決後斥被告「只係搞破壞,破壞係冇成本,隻手一掃,破壞完畢」,又認為針對個別店舖的破壞屬「莫須有」,不明白被告的不滿。案件押後至2月5日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押,待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報告。

被告為14歲男童,被控於2020年2月24日破壞天水圍天耀商場內的「優品360」。

裁判官水佳麗裁決時指出,店舖的閉路電視拍攝到其中一名有份破壞的人,不論身形、外套、手袖、背囊及波鞋樣式,均與被捕時的被告相似,故確定被告是片中破壞店舖的人。她不接納被告辯稱當時只是約了朋友打籃球,認為被告證供混亂;並接納被告於父母不在場下所作的招認,因認為他能夠正常對答,感覺不到他患有自閉症或在智力上有缺失,故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時呈上被告家人及社工的求情信,透露被告曾患自閉、腦癇及抑鬱症,年幼時在普通學校不開心,直至中學入讀特殊學校後才認識到朋友,現時性格平易近人,最近曾協助派發防疫物資,長大後立志做咖啡師,又稱被告願意向店舖賠償527元。

水官回應表示,經營店舖要經過很多努力,「先做到佢哋嘅夢想」,又稱社會上很多人有不滿,他們或許明白男童犯案動機,但「我唔知你不滿啲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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