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控暴動罪的未成年女生上周五(22日)入稟高等法院,表示她早前遭警方檢取的手機,內有與律師之間的通訊內容,受「法律專業保密權」(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保障,要求法庭禁止警方檢取手機內容。
原告女生由父親代為入稟;被告為警務處長。入稟狀指出,東區重案組第2隊去年12月30日持手令檢去原告的手機,手機內有原告和律師就一宗暴動案以及其他法律訴訟的通訊記錄。原告認為,手機內容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警員檢取、複製、使用或披露手機內容,同時要求警方將手機交還予原告的律師。
翻查資料,深水埗一帶前年8月29日發生警民衝突,包括本案原告在內,14名男女早前被控暴動罪,均獲准保釋候訊。案件將本周五(29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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