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老婦2018年底因心臟問題及肺部感染入住伊利沙伯醫院,後需靠呼吸機維生,其間被發現插在口腔的呼吸機喉管被拔出握在手上,最終不治,經研訊後,死因裁判官今(22日)裁定死者是因不適而自行拔除喉管,呼吸機停止供氣後死亡,屬死於不幸。裁判官亦稱無證據顯示醫護人員有不足或延誤救援。
死因裁判官黃偉權綜合證供稱,死者袁燕芬於2019年1月29日,因肺炎、彌漫性肺泡損傷及充血性心臟衰竭而在伊院留醫,當日下午因不適而自行移除其氣道內的插管,終止呼吸機供氣,導致心臟停頓而不治,終年80歲。
黃官指出,無證據顯示死者有自殺意圖,而她當時雖然健康狀況欠佳,但病況有好轉迹象,排除她是死於自殺或自然,裁定死於不幸。
就院方停用鎮靜劑的決定及約束手帶的使用,黃官認為兩者均屬醫護人員的臨牀專業判斷,沒有證據顯示醫護人員訓練不足,故不作任何建議。
黃官續稱,呼吸機及其他維生儀器在喉管鬆脫後已即時發出警報,醫護亦在10秒內趕到,未見有延誤救治。至於搶救時應否即時插回喉管,黃官亦稱這屬醫護的臨牀判斷,最終沒有為本案作出任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