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歲男子涉於2014年至2015年串謀其他人,詐騙一間國際電子零件貿易公司,向該公司訛稱能介紹內地客源,誘使公司向他購入電子零件,男子之後再假扮內地買家,向公司發出虛假訂單,共進行31次交易,騙取近6700萬港元。男子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成,今(19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8年半。
被告譚浩能(46歲)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稱他與張健松於2014年2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陳志敏及其他人,以不誠實手段詐騙比達通有限公司。同案另有3名被告,但均被裁定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等罪名不成立。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調查組總督察陳日淮歡迎法庭判刑,認為判刑能起阻嚇作用。她又透露,案件目前尚有疑犯在逃,調查行動仍繼續,不排除拘捕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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