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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黑4警涉串謀協調拘「假賭客」 控方:閉路電視拍下被告「賭場偵查」時在警署 (14:55)

4名荃灣反黑組警員涉與黑幫設局造假,在掃蕩非法賭場前先與黑幫接洽,表明掃蕩日期並要求安排假賭客等人予警方拘捕。警方另一名安插在該賭場工作的臥底揭發事件,4名警員被控同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15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指出,4名警員聲稱掃蕩前曾到涉案賭場偵查,但警署閉路電視拍下他們在相關時間於警署內出現。

4名不認罪被告均為警員,分別是趙廣林(54歲)、賴福康(48歲)、傅裕文(36歲)、張子健(28歲);案中的賭場負責人、被告陳少寶(39歲)早前已認罪,須還押至審訊完結後才判刑。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警方2016年12月展開「金輝」臥底行動,派一名警員滲入黑幫「和勝和」。2018年1月,該臥底警員被「和勝和」派至荃灣一幢工廈內的非法賭場工作,警方隨後委派4名荃灣反黑組的警員,即4名不認罪被告,調查該賭場。

2018年6月18日,臥底警員獲安排搬走賭場內部分釣魚機、入錢機及閉路電視鏡頭,其黑幫中老大「菜仔」着他聯絡「反黑南哥」、次被告賴福康,「菜仔」並稱與警方已作安排,警方會在指定日期突擊搜查,陳少寶與4名「戲子」賭客屆時會讓警方拘捕,臥底警員須在陳少寶及戲子獲保釋後,向他們付酬1500至5000元。

兩天後,臥底警員聯絡賴福康,獲告知於荃灣警署會面,「阿頭」首被告趙廣林、「阿朗」第三被告傅裕文及「左輪」第四被告張子健及一名不知名者亦在場。賴福康指示臥底警佈置賭場方式,包括要求在賭場外的閉路電視系統加裝硬碟,趙廣林亦表示「有冇hard disk(硬碟)?整返個hard disk上去先似樣」;賴福康另表明戲子「唔要南亞裔,唔要唔夠秤,唔要通緝」。

同月22日晚,4名警員確有被指派在該賭場外埋伏,但沒進行搜查。警方調查發現,4名警員分別在調查報告及警員記事冊虛稱,在原訂的搜查前多次在賭場外偵查,惟荃灣警署的閉路電視片段拍到4人在聲稱偵查的時段出現在警署內。警誡下,傅裕文承認曾與臥底警員會面,但只是接收情報。

聆訊下周一(18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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