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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李柱銘等8人涉組織未經批准集結 英御狀David Perry獲批加入率領控方 (18:3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8人,被指組織及參與前年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8人否認控罪,並將爭議控罪的合憲性。控方早前申請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加入率領檢控團隊,惟遭大律師公會反對。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今(12日)頒下判辭,認同案件對集會自由的權利有顯著影響,批准控方的申請。

8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及李柱銘,他們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以及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於下月16日開審。辯方早前表示會就控罪的合憲性提出爭議,包括警方根據《公安條例》控告組織或參與和平遊行集會的行為,有關限制是否不合比例;警務處長根據《公安條例》反對舉行遊行的權力是否違憲法;以及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能否舉行一個公平公開的聆訊。

潘官在判辭表示,本案需從系統和操作層面探討相關爭議,當中涉及異常困難和複雜的議題,包括法庭應如何保障集會自由,以及令有關自由受法律規管,認為案件對集會自由的權利有顯著影響。潘官又指出,預計本案將涉及其他普通法國家,以至歐洲人權法院案例的討論,認為David Perry作為有關方面的專家,將為本案帶來幫助。

David Perry過往多次代表律政司出任矚目案件的檢控官,包括陳振聰偽造華懋集團已故主席龔如心遺囑案、美林證券高層簡崇諾遭妻子Nancy Kissel以落藥奶昔迷暈殺害的重審案、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貪污案,以及前特首曾蔭權涉瀆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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