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0月13日網民發起「十八區開花」示威,7人涉在葵涌破壞被指是「藍店」的優品360,損毁約8000元貨品,其中兩人今(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形容破壞行為猶如「流氓、黑社會」,令即使只是看新聞的人都會感不安和擔心,判處54歲無業男入獄8個月。另一名18歲學生還押至2月2日判刑,索取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等報告。
無業男鄒昇華(54歲)及學生林天樂(18歲)承認於前年10月13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5樓574A號舖「優品360」損壞屬於彩鷗國際有限公司的財產。
鄒昇華的代表律師求情稱,他因疫情緣故自去年失業,當日被告響應網上號召,並非組織者,現已明白行為不智。林天樂的律師則說,被告犯案時只有16歲,冀法庭考慮到他初犯及年幼,盡量輕判。兩人均願意賠償損毁貨品。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到目標商店破壞的號召,背後明顯是有計劃和組織,是「流氓、黑社會」所為,令店員、附近的人,甚至看新聞的人都會感擔心和不安,因他們看到無法無天的情況公然發生,故監禁是絕對恰當,判被告鄒昇華即時入獄8個月。
餘下5名被告陳佩瑩(17歲)、曾梓嫣(17歲)、15歲少女、14歲少年及黃斯曼(18歲)押後至2月17日再訊,以待控辯雙方作進一步商討,各人續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