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於前年12月2日發起全港大三罷,其間一八旬男子在牛頭角連儂牆與女子爭執,並出拳打女子頭部數下,事後被捕。他今(12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莫子聰稱本案案情嚴重,稱「你係打人個頭,頭係人身體最重要部位」,但考慮被告年事已高和一直奉公守法,判處被告監禁14天,緩刑兩年。
控方案情指出,女事主遛狗經過東九龍文化中心地盤外,見被告顏學海(85歲)在撕圍欄上的海報,女事主用電話拍下被撕掉的海報,被告出拳打她頭部2至3下,她驗傷後發現兩邊臉有觸痛和紅腫,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襲擊女事主左臉。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現年85歲,育有一子一女,但已沒有供養兩人,他與太太每月領取老人津貼合共7000多元。辯方續稱,被告有長期病患和「三高」,行動有障礙, 85年來奉公守法,從沒有暴力傾向,加上案件長時間押後,近日在寒流下要每周坐巴士到警署報到,亦沒有一件羽絨。
莫官判刑時表示,本案情節嚴重,多次強調無論發生何事,暴力都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但考慮被告一直奉公守法,接納今次是一時衝動犯案,亦與過往性格不符,故判處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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