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油站職員去年9月底向跑馬地黃泥涌道一間印度廟的祭壇,投擲生牛肉。他早前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今(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5個月感化,其間須按感化官指示居住及工作,並要參加更生活動及接受心理精神治療。
暫委裁判官陳志輝指出,即使被告有不滿,都不能侮辱他人的宗教。
被告莫湛深(33歲)被控於2020年9月30日,在跑馬地黃泥涌道1號印度廟宇,作出性質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的行為,即向一印度教神像投擲生肉。
33歲油站職員去年9月底向跑馬地黃泥涌道一間印度廟的祭壇,投擲生牛肉。他早前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今(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5個月感化,其間須按感化官指示居住及工作,並要參加更生活動及接受心理精神治療。
暫委裁判官陳志輝指出,即使被告有不滿,都不能侮辱他人的宗教。
被告莫湛深(33歲)被控於2020年9月30日,在跑馬地黃泥涌道1號印度廟宇,作出性質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的行為,即向一印度教神像投擲生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