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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國豪機場遇襲案 3人暴動等罪成判囚4年3個月至5年半 官︰令世界質疑香港是否安全 (15:59)

前年8月13日機場「和你飛」示威,內地男付國豪遭圍困和綑綁,「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及另外兩男子被裁定暴動等共6罪罪成,各人今(8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4年3個月至5年半。法官指出,此案比一般街頭暴動案嚴重,稱機場是香港通往世界的窗口,此案除傷害了付國豪使其「驚慄」50分鐘、令香港人心傷及蒙羞,亦令世界質疑香港是否仍然安全。

首被告兼職侍應賴雲龍(20歲)、次被告無業畢慧芬(23歲),以及第三被告兼職司機及建築工人何家樂(30歲)被裁定暴動罪、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害罪罪成;畢慧芬另被裁定非法禁錮罪罪成。另外,賴雲龍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及一項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何家樂則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出,本案是一宗嚴重的暴動集結案,而情節屬「中度罪責」,當中示威者沒有預謀,主要涉及約40人,歷時約50分鐘,沒人使用致命武器,即旗杆、雨傘、水樽、激光筆等物品,但當時有數十人因對事主付國豪的身分有質疑,而對付國豪進行禁錮、侮辱、謾罵、毆打等濫用私刑式的不文明行為,除令付國豪有「50分鐘的驚憟」,亦令公眾感痛心和失望。

李官稱,雖然案發地點為機場,遠離市區和民居,但機場同時為香港通往世界的窗口,是其中一個地標,因此本案結果除令付國豪受傷、令香港人心傷及蒙羞,亦令世界質疑香港是否仍然安全,令香港人建立和平示威之都的聲譽被即時摧毁。

李官認為,激進示威者當時「被狂莽征服理智,行為瘋狂」,除繼續襲擊已倒地的付國豪及阻礙救護員拯救他,亦幾乎波及時任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及張超雄等前來勸阻的人,比一般街頭的暴動案嚴重,因此示威者無疑是極具挑撥性、侮辱性和侵略性,作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

因此,李官衡量各被告在案中的角色及其他罪行後,判賴雲龍監禁5年3個月;畢慧芬監禁4年3個月,當中3年與服刑中的刑期分期執行;何家樂則監禁5年半。

商業罪案調查科偽鈔組高級督察張文翰歡迎法庭裁決,稱警方會繼續調查事件,不排除拘捕更多人。對於案中第四被告黃逸豪(29歲)被裁定非法集結罪、非法禁錮罪名不成立,張文翰表示會與律政司研究判辭,考慮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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