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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梓樂死因庭|裁判官排除周梓樂從後被推下樓 明早續引導陪審團【短片】 (18:55)

周梓樂死因研訊 母庭上首開腔(拍攝:何采思、剪接:張可兒)

科大生周梓樂2019年11月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A墮樓身亡,死因庭經過27日研訊,死因裁判官高偉雄今午(7日)就周梓樂受傷原因引導陪審團。裁判官排除周梓樂從後被推下樓,因為周梓樂很高,要很大力才可把他推下去;而矮牆有凹凸不平,被推時胸部與牆身摩動。裁判官認為,若被推後周梓樂會「倒豎葱」落地,即頭頂受傷,但他是頭部右方受傷。另外,裁判官排除周梓樂被車撞而受傷的可能。

急症室醫生梁子恆曾推斷周梓樂墮下前已不清醒,因為他手腳沒有擦傷或瘀傷,即沒有做防衛動作。裁判官指出,法醫驗屍時周梓樂的手腳均有不少非致命的擦傷及瘀傷,但法醫認為醫生對這些傷勢「不放在眼內」。

梁子恆亦曾表示,周梓樂可能受「二次撞撃」,即頭部受襲後墮地受傷。裁判官表示,梁子恆當時同意沒有醫學證據顯示周梓樂受襲,「二次撞撃似乎是醫學及書上的理論」。

家屬律師早前結案陳辭時曾質疑,專家證人、政府高級化驗師鄭郁棋的法證分析受制於警方調查方向。裁判官引導時特意解釋死因庭的調查方向,表示當死因庭收到死亡報告,會指示警方調查,有需要則再指示警方找獨立專家。死因庭會就專家的收費表篩選,不存在專家有既定立場;強調專家得到的資料跟陪審團、代表律師所得的一樣,「無多無少」。

裁判官說,如對專家有批評應在他作供時提問,而非在結案陳辭時指出,「我覺得唔係好適合」,但是否接納專家證供則由陪審團決定。

裁判官明早繼續引導陪審團,然後陪審團退庭商議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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