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的死因庭今(7日)進入第7天研訊,前校長羅婉儀出庭作供。她供稱,她在事發前召見事主,承認曾問對方會否考慮辭職,但強調是一時衝動,並非想逼走事主。被問到為何同事異口同聲指控她不尊重教師,羅婉儀表示「我真係唔知點解佢哋會咁講」,「我都想畀人接納」。
羅婉儀憶述,事發前一星期她因漏發通告一事召見林麗棠,其間向對方說:「如果你再犯呢啲咁嚴重錯誤,真係公積金都不保,你會唔會考慮辭職?」她強調,當時一時衝動,並非實際要林麗棠辭職,又稱自己當時的壓力亦很大。事發前一天,她再次接見林麗棠討論工作安排,形容自己「完全冇惡過」,當天的溝通「處理得好好」。
被問到很多證人均指她不尊重老師,羅婉儀對此表示不明白,她堅稱自己從沒說過證人指稱她的侮辱說話,例如「你未夠班唔好同我講嘢」等。
家屬代表律師在開始盤問前,先向羅婉儀陳辭說:「今日是林老師過身第20個月,在李東海小學,尊重和承擔責任是重要的價值」,「我希望你可以真誠回答我問題」。
律師指出,羅婉儀在事發後沒有面對傳媒及向家人解釋,她解釋說自己當時未能接受事件,與此同時她被人起底,遭人抨擊是殺人兇手,致情緒崩潰,其後再被勒令休假。
律師向羅婉儀稱,其證供給人的感覺是林麗棠墮樓一事與她無關,羅婉儀回應稱她的辭職說話可能令事主擔心。律師追問是否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原因,她表示「諗唔到有其他事」,自言不知道死者一直都不開心。羅婉儀同意漏發通告一事未嚴重至要林麗棠辭職,惟否認自己的管治方式有問題。
聆訊午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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