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裝修工雷射筆照旺角警署判囚半年 官:須對公眾集會案件判阻嚇性刑罰 (17:28)

前年10月12日,輕度智障、人稱「發仔」的李啟發及有邊緣智商的年輕裝修工以雷射筆照射旺角警署,被警員拘捕。裝修工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共兩罪,今(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鍾明新表示,被告有份以雷射筆照射警員,導致警員眼部受傷,而上訴庭審理2014年黃之鋒衝擊公民廣場案時,已表明近年大型示威頻生,法庭須對公眾集會案件判處阻嚇性刑罰,最終判被告入獄半年。

首被告陳立凱(21歲)為裝修工人,辯方早前透露他患強迫症,在智力測試被評為「邊緣智商」。辯方今日求情稱,報告顯示被告有多重心理病,須接受精神病管理。

案情指稱,過百名示威者案發當日下午4時起在旺角警署外聚集,首被告當晚9時以雷射筆照向警署,被截停時戴口罩蒙面。他警誡下表示,當時以雷射筆瞄準警署的窗戶照射,「諗住引佢哋(警員)出嚟」。至於次被告李啟發,其案件已押後至2月25日再訊。

其他報道:市民申覆核《印花稅條例》 高院稱政策具正當理由拒發司法覆核許可

其他報道:小學教師校內墮斃 東華三院學務總主任曾接對校長投訴 認未有意識問題嚴重

其他報道:8警涉毁露宿者家當誣衊藏毒3警涉施襲 准保釋2月2日再訊

其他報道:中大醫院啟用首日 電子申報後未能收到信息 進「發燒病人專用」廁所無阻

其他報道:機場禁錮襲擊案 「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及兩人暴動罪成 一被告脫罪

相關字詞﹕旺角警署 公眾集會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