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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梓樂死因庭|警代表律師:若認為有延誤救援 罪魁禍首是物管公司 (14:55)

科大生周梓樂死因庭今日(5日)由各方代表律師結案陳辭。警方代表律師熊健民作結案陳辭,稱死因庭其中一個關注點為警方有否阻撓或干擾救援,甚至袖手旁觀。他說東九龍衝鋒隊第4隊指揮官黃家倫曾說過,當時已確認周梓樂已獲急救人員照顧,也沒人要求警方協助,而警員往調查及緝捕停車場內潛在罪犯,「救護做急救,警員負責緝捕,呢個分工有咩問題?」。1月7日報道:裁判官提陪審團勿預設立場 無證據顯示周梓樂參與示威

熊健民指出,當時在唐明街唐俊街交界阻塞,導致「細搶」消防車進入不到的路口的是示威者,而如果陪審團認為有延誤救援,「罪魁禍首應是廣盈閣的物業管理公司」,因他們容許在緊急事故的消防閘前有違泊車輛,阻止救護車駛到肇事停車場。

家屬代表律師在結案陳辭中多次提及證供中有「消失的8秒」,無法顯示周梓樂由停車場3樓斜路頂端到墮下期間發生的事。熊健民反問「是否因為『消失8秒』,就不可基於其他證供作合理推論?」。他表示,死因裁決是否屬於意外,所需的舉證責任,並非作結論時是否穩妥,而是相對可能性,即當意外的可能性大於其他情况,就可達成裁決。

庭上多次關注周梓樂墮下時的姿勢,熊健民表示如果有人絆到,「左腳絆右腳,右腳絆左腳不是重要」,「如果我們接受周梓樂的事故沒有任何其他原因,是否要接受他跳過矮牆?」

另外,代表消防處的大律師陸栩然陳辭時總結當晚消防及救護行動,強調當時救護員是希望盡快去到周梓樂身邊。研訊周四(7日)續,死因裁判官會引導陪審團,之後陪審團將退庭商議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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