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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少年涉管萬用刀索帶等受審 (20:00)

2019年11月11日有市民在多區發起「三罷」,其中兩名17歲及16歲的少年在鰂魚涌被搜出萬用刀、索帶及螺旋鉗,被控各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案件今(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拘捕被告的警員稱,17歲被告曾承認堵路,惟辯方稱被告當時受噴劑影響,聽不清警員問題。

首被告為學生周銘鴻(17歲),次被告為16歲男生。周銘鴻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鰂魚涌康怡廣場北座外,管有一把可摺萬用刀;16歲男生被控在同日同地,管有3包膠索帶及一把螺旋鉗。

拘捕首被告的警員蔡志輝供稱,當日早上約9時45分,得悉有人在康怡廣場外堵路,乘警車與同袍到場時,看到十多名黑衣人在該處的行人路上向西奔跑,警車上前爬頭後,他和警員下車追截他們,隨後警長梅劍輝用胡椒噴劑噴向首被告的臉,並將他制服及索上膠索帶。

蔡志輝指出,他為首被告清洗眼及頸部後,首被告表示沒有不適及不需送院,其後搜查其背包,發現涉案萬用刀、泳鏡、望遠鏡等物品。蔡志輝相信首被告有堵路,查問他「啱啱見到警察做乜嘢走?」,他回答「驚警察。」蔡志輝再問「走之前做緊乜嘢?」他表示「掟啲嘢去馬路,堵吓路。」蔡志輝另指着其他遭截停的人問首被告「有冇份?」,他有點頭,但再問及為何帶備萬用刀時,他沒有回應,最後將首被告拘捕。審訊周四(7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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