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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扣內地|10港人審訊擇日宣判 鹽田法院稱「被告人親屬旁聽」 家屬稱被拒旁聽批「秘密審訊」 (21:15)

涉嫌偷渡被廣東海警拘捕的12名港人中,10人被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檢控,案件今日(28日)於鹽田區人民法院審訊。鹽田法院下午通報,法庭已聽取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以及各被告和委託律師的辯護意見,案件擇期宣判。《深圳特區報》報道,10名被告當庭認罪。12月29日報道:12港人關注組:家屬接官派律師來電稱明早10時半宣判

鹽田法院通報稱,除港籍和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新聞記者外,有「被告人親屬」旁聽公開審理。

被起訴港人在香港的家屬表示,儘管法院聲稱審訊以公開形式進行,今早卻以旁聽席已滿為由,拒絕家屬、委託律師、記者,以至各國外交人員旁聽庭審,質疑今日的審訊「絕對是不折不扣的『秘密審訊』」。

部分被扣港人的家屬傍晚在香港召開記者會,鄧棨然弟弟表示,兄長的官派律師早前已稱未能核實身分、工作繁忙而拒聽他的來電,他昨日(27日)再致電,對方也不接聽,他批評「不明白官派律師的作用是什麼」。李子賢母親哽咽道,本月25日收到開審消息,希望兒子能返港過年,又稱他已認罪,不明白為何法院拖延多時,「你要玩咪玩大人囉,佢哋只係小朋友。」黃偉然母親促請法院盡快判決,說「好想見個仔一面」。

協助被扣港人家屬的荃灣區議員岑敖暉表示,根據中國法律,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可判囚2至7年,他質疑當局「一日不宣判,家人永不能探望」。立法會前議員朱凱廸批評內地用所有方法,令家屬及家屬委託的律師不能與當事人見面;由家屬不獲當局安排聽審,到當局稱擇日宣判,都使家屬無法探望被扣港人,「每一步都係精確計算」。

對於鹽田法院通報稱有「被告人親屬」旁聽公開審理,岑敖暉稱,就他們所知,家屬沒有任何一人知道發生何事,質疑今日的審訊是秘密審訊。鄧棨然弟弟也質疑道︰「我們直系親屬也要法官批准,我想反問那位入了去的家屬是如何獲批?」

今日受審10名港人包括鄧棨然、喬映瑜、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及郭子麟。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微博/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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