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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馮律師行前文員涉挪用客戶款項 被律師會介入結束業務 (18:17)

有4間分行的黃馮律師行因一名前文員涉挪用該行客戶的款項,香港律師會按《法律執業者條例》第159章,今日(24日)介入該律師行的業務。根據條例,律師行會暫管有關款項。2020年12月31日報道:黃馮律師行突然結束 客戶憂未能追討資金 律師會:發放資金須法庭頒令

律師會會長彭韻僖指出,黃馮律師行同時嚴重違反《律師帳目規則》第159章附屬法例,容許非律師成為客戶帳戶的簽署人,以及透支客戶款項,律師會因此介入,該律師樓即時結束業務;律師會已就事件報警。

徐伯鳴劉永強律師行獲聘為「介入中介人」,負責調查涉及的客戶資料,聯絡有關客戶並建議如何取回款項等。彭韻僖建議受影響客戶可主動聯絡介入中介人,處理放在黃馮律師行的款項。她表示,事件仍在調查,未知涉及款項金額及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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