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兩青年毁港鐵站幕門各囚26月 官︰暴力手法與民主和平願景愈行愈遠 (13:15)

兩名青年涉於去年10月8日進入已關閉的將軍澳港鐵站,擊碎14道月台玻璃幕門,致港鐵事後須花費261萬元維修。兩人早前承認入屋犯法罪,今(24日)在區域法院各被判囚26個月。法官指出,兩人即使將地鐵站打至「稀巴爛」,「都不會令不滿的政策一夜消失,不會變成人人平等自由,世界不會變成大同」,質疑兩人想追求甚麼也不清楚,強調「暴力就是暴力,並無美化或合理化的餘地」。

首被告為侍應盧智聰(21歲),次被告為無業林俊(24歲)。兩人聞判後表現冷靜,隨後首被告向旁聽席親友揮手,次被告向公眾席的人舉起拇指。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出,兩星期前因首被告的父親稱,首被告有精神病,故押後判刑為他索取精神科報告,惟報告指稱首被告只有情緒問題,未嚴重至患精神病,因此並非求情理由;而首被告早前求情時稱,當時因關心次被告跟隨進入港鐵站,練官指這亦非進行破壞的理由。至於次被告求情稱犯案為了癱瘓地鐵站,防止暴力衝突,練官表示兩者邏輯上無關聯。

練官稱,兩人所破壞的並非200萬元的死物,而是整個地鐵的運作、社會的和諧、人與人之間的互信,以及市民安居樂業的權利,又說兩人對社會的願景並非減刑理據,「手法更與他們爭取民主和平的願景愈行愈遠」。

練官接受兩人非為個人利益,或只是受他人不負責任的鼓勵及支持而影響,但認為兩人心理正常,即使年輕亦有獨立思考,若法庭不予以嚴懲,會令社會誤以為,年輕人有理想便可為所欲為。

其他報道︰16歲女生WhatsApp稱擬用食用醋火酒害警 認罪判更生中心

其他報道︰強制檢測|明恩樓流動檢測站大排長龍 林鄭月娥到場視察10分鐘離去

相關字詞﹕入屋犯法罪 將軍澳港鐵站 月台玻璃幕門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