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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大三罷」暴動毁警署玻璃窗 電腦技術員准保釋禁離港明年2月訊 (12:00)

去年8月5日市民發起「大三罷」行動,多區有示威活動。22歲電腦技術員涉於將軍澳警署外參與暴動和損壞警署的玻璃窗,被控一項暴動罪及一項刑事毁壞罪,案件今(2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7日,其間處理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被告准以6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須守宵禁令,以及每周到警署報到等。

被告譚嘉強(22歲)報稱電腦技術員,控罪指稱他於2019年8月5日,在將軍澳警署外的欣景路,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以及同日同地,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玻璃窗,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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