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21元朗白衣人事件的翌日,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位於荃灣的辦事處遭人大肆破壞,其中19歲男學生用金屬座破壞該處的玻璃牆,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毁壞罪後,原被判12個月感化令,但律政司申請刑期覆核成功,今(2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改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為學生朱沛恆(19歲),擁有加拿大國籍,被控於去年7月22日,在新界西樓角路荃豐中心2樓C79號舖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的荃灣辦事處,損壞屬於何君堯辦公室的玻璃牆。
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稱,案情及控罪均嚴重,但考慮到被告經過是次案件須覆核加刑後,應對此經歷刻骨銘心,相信被告會更謹慎行事,另外被告已接受4個月感化令,若加上較長時數的社會服務令,對被告已有很大懲罰,亦有助更生。
溫官說,雖然被告涉及的破壞程度大,但也作出了一筆金額很大的賠償,認為被告重犯機會低;又說雖然報告建議中等程度時數的社會服務令,但為了更能反映情況,決定將時數略為上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