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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歲男保險經紀非禮13歲男童認罪 還押候判 (12:59)

39歲保險經紀4年前在網上結識13歲男童後,邀約對方到其住所「打機」及過夜,其間要求男童脫衣讓他拍色情照,並非禮男童。保險經紀今(2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2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共4罪。法官先索取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報告,押後至1月11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朱恩賜(39歲)2016年10月在網上結識13歲男童X,並於同年11月29日相約X到其粉嶺的家中「打機」,X過夜逗留,其間被告拍攝了10張X的色情照。

翌日X離開後,晚上被告再邀約X到其家中,X答允。被告趁兩人同牀時,要求X脫光衣服,X因害怕而照做,被告繼而向X展示色情影片,又撫摸其下體並替他手淫,最終再拍攝了8張X的下體照片。在X前往被告家前,被告曾承諾若X願拍攝裸照,會給他50元作報酬,但X拒絕,最終被告亦沒有給50元予X。

案發期間,X母因找不到兒子報警,警方其後上門調查,當時X在家中,在警員查問下將事情和盤托出。警方之後拘捕被告,在他的手提電腦內搜獲兒童色情物品,涉及134張照片及15段影片,當中有18張是X的色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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